第一次犯罪怎么样概念?
第一次犯罪的概念主要基于刑事法律规定,它一般涉及到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和可能的判决。对于第一次犯罪者,法院或许会考虑其犯罪的紧急性,个人悔罪态度,与是不是大概再犯等原因。依据《刑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风险不大的,或者有悔罪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1. 《中国刑法》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有本法规定的从重、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2. 《中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无需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累犯是不是影响减刑机会?
累犯的状况确实可能影响到减刑的机会。累犯,即犯罪分子在刑罚实行完毕或者赦免将来,在肯定期限内又犯新罪的,被视为累犯。依据国内《刑法》的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这在一定量上意味着累犯在量刑时可能较初犯更重,因此在减刑的机会上或许会遭到限制。
法律依据:
1. 《中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实行完毕或者赦免将来,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2. 同时,《中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应当依据其所犯的罪行及其悔罪表现、服刑期间的表现等具体状况确定。”这就意味着,减刑的决定会考虑犯罪者的悔罪态度和服刑期间的行为表现,而累犯的身份可能表明其犯罪倾向较大,因此在评估悔罪表现时可能遭到影响。累犯在减刑机会上的确存在不利原因,但具体是不是可以减刑,还需要综合考虑犯罪性质、犯罪人的悔罪态度、服刑期间的表现等多种原因,由法院依法判决。
累犯的刑事责任有什么特殊规定?
刑法中,累犯是指过去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实行完毕或者赦免将来,在法按期限内又犯新罪的人。对于累犯,国内刑法有特别的规定以加重其刑事责任。累犯规范的设立主如果为了增强对惯犯和再犯的威慑力,预防其第三风险社会。
第一,依据《中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实行完毕或者赦免将来,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第二,对于某些特定犯罪,如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即便超越五年的间隔期,假如第三犯罪,也会被视为累犯,适用从重处罚的规定。
最后,累犯在量刑上一般会比初犯更重,这是由于累犯被觉得具备更高的社会危险性。在审判过程中,法院会考虑其前科状况,以此作为加重刑罚的原因。
法律依据:
1. 《中国刑法》第六十五条:对累犯的概念和从重处罚的规定。
2. 《中国刑法》第六十六条:关于某些特定犯罪的累犯规定,即便超越五年间隔期,仍可视为累犯。累犯在刑法中被视为一种加重情节,会遭到比初犯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第一次犯罪的概念和处置方法在法律上是明确的,旨在体现国内刑法的教育、改造和预防犯罪的原则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第一次犯罪者都能逃脱惩罚,具体处罚会依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与对社会的害处程度来决定。在任何状况下,遵守法律、防止犯罪行为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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